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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奔驰亮证女丈夫被立案调查


7 月下旬的那条村道监控,把 28 岁的侯某某推上了风口浪尖。视频里她举着红色封皮的证件朝对向车主晃动的瞬间,恐怕没料到这本丈夫黎某的二级消防士行政执法证,会在半个月后掀起一连串问责风暴。

二手车与真证件的碰撞

这场风波的起点,是防城港防城区一条狭窄村道的会车纠纷。侯某某驾驶的黑色奔驰 SUV,与李某某的哈弗车卡在了半路。当对方拒绝倒车让行时,她从副驾储物格里翻出的证件,成了这场争执的转折点。

事后调查揭开了几个关键细节:这辆奔驰是侯某某今年 1 月购置的二手车,17.8 万元的总价里,10 万是首付,剩下的 7.8 万走了贷款,登记在她自己名下。

这个细节击碎了 “官车私用” 的猜测,却让另一个问题更显扎眼 —— 她为何会持有丈夫的行政执法证?

黎某所在的消防救援站给出的答案很明确:证件属个人持有,但按规定必须由本人保管。西藏自治区 2024 年实施的《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》里写得清清楚楚,行政执法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,违者可能面临暂扣甚至吊销。

偏偏这本本该出现在火灾现场的证件,却在村道纠纷中扮演了 “威慑工具” 的角色。

出警记录仪里的规范与瑕疵

事件发酵后,两组出警记录成了公众审视的焦点。7 月 24 日李某某报警时,江山边境派出所民警查看行车记录仪后,认定属于一般纠纷建议协商处理,这个流程符合警务规范。真正引发争议的是 7 月 31 日的出警。

当晚 9 点 10 分,侯某某带着父亲和丈夫到派出所报案,称车辆信息被发到抖音后,收到 11 条来自全国的挪车信息。民警和辅警陪同他们上门时,李某某不在家,只能电话沟通。执法记录仪显示全程无违规,但民警那句 “你发布的视频涉嫌侵权” 的表述,被上级认定为 “不够规范严谨”。

这种措辞失误在执法流程中并不罕见,但放在舆论放大镜下,就成了 “偏袒” 的佐证。防城港市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的处理很迅速 —— 严肃批评教育,这也给基层执法者提了个醒:执法记录仪不仅记录行为,更要记录语言。

消防立案背后的权责边界

8 月 3 日的官方通报里,两个处理结果格外醒目:侯某某被公安调查,黎某被消防立案。这两者的性质截然不同。

黎某面临的消防立案,指向的是证件管理失职。根据《山东省消防条例》相关委托执法规定,消防行政执法证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定在监督检查、行政处罚等法定场景。把证件随意放在私家车上,显然违反了 “妥善保管” 的核心要求。

更严重的是,这种行为可能导致证件被用于非执法场景,这正是《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五条明确禁止的 “造成严重不良后果” 情形。

侯某某的情况则涉及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中 “非法使用行政执法证件” 的认定。尽管她出示的是真证,但非执法人员使用该证件威慑他人,已涉嫌扰乱公共秩序。公安机关的调查重点,将集中在她是否存在多次使用类似手段、是否造成更严重后果等方面。

证件背后的信任账本
这场风波最值得玩味的,是不同群体对 “亮证” 行为的敏感度。对侯某某而言,或许只是情急之下想拿出 “有分量” 的东西镇住场面;对围观者来说,这动作触碰了 “权力滥用” 的集体焦虑;而在制度层面,它暴露的是执法证件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漏洞。

黎某作为二级消防士,本该清楚证件的严肃性。按照规定,行政执法证应当像警徽一样贴身保管,遗失都要登报作废。

可现实却是,这本证成了夫妻间可以随意取用的 “镇场道具”。这种疏忽背后,是对执法公信力的轻慢。

目前,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尚未公布立案调查的具体进展,但参照《广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》,这类涉及执法人员纪律的案件,通常会在 90 日内反馈处理结果。

无论最终结论如何,这个案例都在提醒所有执法人员:你手中的证件,不仅是权力证明,更是一本需要时时核对的信任账本。

原标题:奔驰“亮证姐”后续曝光!亮的是丈夫的行政执法证,丈夫被消防立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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